新沂法院以“四大工程”为载体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孙永刚 发布时间:2012-07-26 浏览次数:331
新沂法院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大胆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经验、新办法、新举措,以"四大工程"为载体,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打造"放心工程"。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廉洁的司法队伍,新沂法院把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灵魂,通过丰富多样的载体,全面提升干警的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活动,促进干警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深化;采取集中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交流等形式,健全各支部民主生活会、全院例会学习制度,确保干警政治学习不流于形式,入脑入心;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干警思想政治水平。
夯实"核心工程"。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中心,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新沂法院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岗位培训,着力在加强、改进业务培训上下功夫,积极推动由知识型培训向素质能力型培训的转变,突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进调处矛盾纠纷的技巧和判后答疑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审判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审判重大疑难问题研究解决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通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庭审比技评比活动,努力增强法官业务水平、庭审驾驭能力以及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片区法官制度、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等,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发挥联动工作模式的作用;细化调解和解工作规范,推行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多方配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打造"管理工程"。该院通过制定司法绩效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个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重点围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以及个人的素质能力、工作业绩和廉洁形象等进行考评,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制度,由院审管办负责统计,形成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内部管理机制,引导法院审判和政务管理规范有序运行。
打造"廉政工程"。该院高度重视廉政行为的制度化建设,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修改、完善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以明确的制度规范约束和指引干警行为,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法官的廉洁性。广泛开展以"公正、廉洁、为民"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言行,讲究司法文明,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形象,努力塑造规范、文明的司法行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