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五项措施为十七大召开营造和谐氛围
作者:马毅萍 发布时间:2007-08-29 浏览次数:1304
本网无锡讯: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滨湖法院认真落实全省法院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审判工作服务社会大局的角度出发,积极落实五项措施,切实抓好稳控工作,为十七大召开营造和谐氛围。
一、疏导涉诉信访,立案环节化解不稳定因素。该院选派作风正、业务精、群众意识强的同志专门从事信访接待。制定并落实了诉前风险提示制度、初信初访答复制度、分级负责制度、息诉教育制度,老户甑别与终结制度,对来信的处理按照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回复等环节进行流程管理。同时,该院还建立诉讼引导员制度,受理案件时起即由专人负责,强化诉讼引导。针对近期农村土地征收、农村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群体性行政争议大幅上升的趋势,该院立案庭还深入调研,指定专人审前协调群体性行政纠纷,对当事人进行有效回访,掌握群体性矛盾的平息情况,并做好法院内部各庭室以及有关部门的通报和交接工作。
二、强化业务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该院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继续加大对毒品犯罪、赌博犯罪、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引入审前调查机制,提升刑事审判维权水平。对省高院督办的案件,以及超审限的案件等,抓紧审理,限期审结。在审判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时,全面贯彻维护社会稳定原则,在实行新的诉讼收费办法且收费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将调解放在结案方式的首位,促进“诉调对接”。该院派出法庭还通过建立民调员登记台帐、实行专人分片负责制、加强对民调员的业务培训、邀请民调员协助案件调解等方式建立健全调解指导网络,积极服务当地新农村建设。
三、改进执行工作,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该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隐匿财产甚至采取对抗手段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的分权运作模式,实现了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执行异议审查权相分离,查封、扣押财产与委托评估、拍卖相分离。广泛运用统一查询、限制高消费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和措施,积极探索执行调查令、利用网络信息等新的执行方式和措施,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和手段,该院建立和完善包括催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最高院统一部署建立网络执行信息公开的威慑机制。完善“一岗、一表、一信箱”的执行监督模式,拓展社会监督的范围与渠道。
四、安检防范到位,切实保障审判工作秩序。该院进一步加强对枪支弹药的管理,严防滥用和失控,坚决杜绝违规情况发生。全面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并落实好十七大召开前的值班制度,安排院领导和部门领导值班,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同时,进一步健全紧急情况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各部门能迅速行动,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五、宣传把握主动,着力加强新闻舆论引导。该院从强化舆论引导职能和机制入手,注重提高对突发事件报道的应对、处置与化解能力,定期向信息员通报报送要点,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和敏锐性。突出做好审判中心工作、各项教育活动、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司法为民工作、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确保在最短时间,以最快速度,发布最准确的消息,与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以主动正确的司法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