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进一步加大促进依法行政的力度、进一步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的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行政审判的良好司法环境,该院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近期,他们又通过开展“四邀请”、“三扩大”活动,增强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影响力,加深了人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一是邀请县人大领导及部分省市县代表;二是邀请县委有关领导;三是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四是邀请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扩大旁听庭审的范围、扩大座谈会的规模、扩大征求意见评价的形式和范围等方式,多角度、多方位促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

首先,沛县法院选择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水利行政许可案件,请他们旁听开庭,并对庭审程序、庭审技巧、庭审效果、合议庭整体形象等方面逐项评分,给予总体评价。

庭审后,由人大副主任甄承民主持召开座谈会。沛县法院代院长葛海波就沛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做了专题汇报,并认真听取了在座领导和代表对开庭审理及行政审判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葛海波院长在汇报中强调,行政审判工作一定要始终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严格司法、恪尽职守,并提出“紧紧围绕大局、加强多元调解,节约审判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方便案件执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行政审判思路,主张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协调理念,妥善平衡各方利益,不断提高协调艺术,促进依法行政,同时要不断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保证。

县人大主任贺本荣在谈到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治沛县建设时,提出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深化和谐行政理念,全力支持行政审判工作,营造和谐司法环境,行政机关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的发生。

县政法委书记邵德强指出,要从促进沛县改革开放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识行政审判的功能和作用,切实解决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和谐思维处理行政审判涉及的各种关系,形成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副县长闫淑芹在讲话中强调,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配合法院开展行政诉讼协调工作。行政机关的工作受人大和法院监督,是宪法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因此,各行政机关要尊重法院对行政争议的裁决,通过依法行使职权,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人大代表徐沛在发言时说,“民告官”体现着官民平等的宪法精髓,也反映出行政机关需要改进的问题多,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守法的表现,能够体现出公平、公正。

参加座谈的行政机关领导表示,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水务局局长牛文成说,作为本案的当事人,我在庭审中深切感受到法官的威严与公正,法官在办理案件整个过程中都体现着公平、和谐,该案最终能以原告方撤诉的方式结案,和法官的努力协调是分不开的,今后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更好地服务。

参加座谈的领导和代表们一致认为,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声音洪亮,驾驭庭审能力强;举止大方、得体、规范,充分展示了法官的风采,反映出法院在司法和谐、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突出了公正、效率、权威的主题,体现了和谐行政理念,行政协调机制更能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杜绝对行政审判的不当干预,一定会为我县的平安创建和法治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