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特邀人大代表旁听刑事示范庭
作者:孙兴旺 刘芯 发布时间:2007-08-24 浏览次数:887
被告人杨德林案发前曾兼任区拆迁推进办公室主任,同时主管区内秦灶街办行政全面工作。2005年年初至2006年11月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价值63000元的非法财物。因其在相关组织调查期间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被法庭认定为自首、从轻判处。此次庭审,法院专门安排了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判,便于群众监督;同时鉴于杨德林案发前曾任区人大代表职务,故法院还特别邀请了区部分大人代表也一同旁听了庭审。
另根据该院今年的法官业务培训计划,该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借机安排、组织了部分在职法官进行例行刑事审判观摩。庭审结束后,该院还召开了庭审观摩讨论会,供观摩法官交流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