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妥处涉执信访案件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7-08-23 浏览次数:1272
本网盐城讯:为了解决涉执案件的信访问题,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确保“十七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从7月初开始开展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五项措施处理涉执信访案件。
一、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法院对涉执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二、是实行信访案件督办制.法院专门安排执行局一名副局长负责涉执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对当事人信访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出"信访执行案件督办单",实行"定计划,定人员、定指标、定期限、定责任的“五定”要求,限期督办。
三、实行执行申请复议制.对于当事人因不服法院作出的各项执行裁决提出的复议申请,进行严格的实体和程序审查,维持正确裁决,撤销错误裁决,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展为信访案件。
四、提高处理涉执信访案件的能力.在执行工作中改变作风,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讲究执行艺术,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优质高效的执行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对涉执信访案件集体会诊。对涉执信访案件实行合议制,对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提出解决意见,区分情况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强化对案件的执行,以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对被执行人只有部分履行能力的案件做好调解工作,分期分批执行,对于因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或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运用听证的方式,让申请人了解案件暂不能执行的真实原因,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告知当事人如何申请恢复执行,取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
一个多月来,该院已妥善处理涉执信访案件12件,涉执信访案件数量比年初下降了20%,遏制了涉执信访案件上升的势头,并在该院已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形成执行信访工作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