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812,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相邻关系纠纷而引起的排除妨碍案,据此,原告陆某的工厂终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找到了“出路”,为双方多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28月,原告陆某购买市区一处房产开办印刷厂。20033月在陆某印刷厂前面建起了一栋商住楼,陆某的印刷厂也被圈入小区院内。给陆某工厂通行造成不便,开发商承诺陆某工厂车辆可以通过小区道路进出。20038月,小区居民陆续进住以后以陆某工厂车辆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车辆重压坏小区路面为由,将小区大门上锁不准陆某工厂车辆进入,并将陆某工厂大门堵住,陆某每次进货都要将车停在小区外,雇用多人将货物通过小门抬入工厂,给其生产造成极大不便,陆某多次找到开发商、居委会、派出所调解未成。20073月陆某起诉来院要求排除妨碍。

该院承办法官经详细阅卷和调查了解,认为该起案件如果简单的判决,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效果,而且会引起原告陆某与小区76户居民之间更大的矛盾。为此,法官多次来到小区挨家挨户做工作,以案说法,让所有居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对于小区居民反映的车辆噪音大、车辆超重的情况,法官及时与原告沟通,将进货时间安排在上班时间,适当减少货物重量,通过法官的劝解,小区居民自动搬开了堵在陆某厂门的障碍物,4年来第一车货物又从工厂大门进入生产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