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宿城法院推出执行通告*
作者:朱来宽 发布时间:2007-08-09 浏览次数:1772
本网宿迁讯: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裁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推出执行通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通告规定,该院执行案件中所有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于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到该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逾期不履行者,将在宿迁各新闻媒体对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示和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同时对个人处
15日以下司法拘留和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15日以下拘留和30000元以下罚款,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