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由于鉴定结论直接与案件审判结果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邗江法院针对这一情况,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委托鉴定工作实行“回头看”。该院对近几年来的委托鉴定案件进行了逐一排查、逐案过堂,针对个案出现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到位、委托鉴定程序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完善委托鉴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的操作程序,对鉴定机构的选择坚持以当事人申请和协商一致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指定为例外。强化审批手续,委托工作都用文字固定,体现严谨性。完善委托鉴定、拍卖案件卷宗材料,督促委托鉴定、拍卖工作管理部门按规定及时归档。

三是建立委托鉴定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委托鉴定、拍卖案件立案移送、对外委托、鉴定报告送达等环节的节点管理,减少报送材料在鉴定管理等部门的滞留。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委托鉴定工作的程序监督,对法院指定机构的选择,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号的方式确定。全程公开鉴定机构名录、公开移送材料、公开鉴定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委托鉴定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违法审判及相关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