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年初丰县法院对《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法》修改后,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一步细化,评查要求更加系统规范,建立了案件质量层级标准,分为差错案件、质量不高案件、效果不好案件和无质量问题案件四个等次。为了检查案件质量效果,最近,丰县法院对2007年度上半年审结的案件质量进行集中进行评查。

丰县法院始终把案件质量管理作为工作的重头戏抓紧抓好,这次集中评查,不仅是为了强化法官业务素质提升审判整体水平,也是为了研究新类型案件和典型问题,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质量和责任意识。在评查中,审管办严格把握标准,克服怕得罪人走过场的心态,正确的对案件进行评价,进一步强化评查结果向调研的延伸,以更好地利用评查成果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通过评查,发现现阶段审判工作中还存在尚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包括办案精细度不高、证据分析与判决说理不够、法律适用的分析说明不到位、审判价值取向单一等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