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年来,盐城亭湖法院立足辖区大开发大建设,因拆迁纠纷引发矛盾多发的实际,树立“和谐拆迁”理念,为辖区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判保和谐。为依法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该院以“依法作为此类纠纷的前提和保证,对违反拆迁程序和拆迁补偿标准的案件,能坚持原则,坚决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案件,仔细审查,发现安置补偿协议有不合法之处的,依法予以纠正。今年来,该院审结涉拆迁合同纠纷案件21件,其中有 12起案件的拆迁公司向被拆迁方补充给付了赔偿款,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二、强化调解促和谐。针对拆迁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该院始终贯彻“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此类矛盾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深入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并邀请有关行政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当地社会威望较高的人士参与调解,三年来,该院审结的拆迁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5%,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上访事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服务延伸助和谐

针对拆迁工作可能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法院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到村、组、拆迁现场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谈心,向群众宣传法律,宣讲政策,消除群众在法律认识上的误区,要求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服从支持辖区开发建设大局,并联系被拆迁户家庭实际,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提高辖区依法拆迁的水平,该院还多次和拆迁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提高他们掌握法律和政策的水平,提高他们化解纠纷的能力,力争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把矛盾钝化在案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