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效果,从“培训、陪审、调解”三个环节入手,强化人民陪审员职能,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紧扣培训环节,提高业务水平。针对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和各个层面,法律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相差较大的实际情况,该院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适时组织庭审观摩、案件分析讨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促进人民陪审员法律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二、紧扣陪审环节,提高审判质量。该院明确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审理的案件中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义务,同时针对所发现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过程的一些存在问题,对其依法履职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在开庭前到法院了解案情、查阅案卷;庭审时仪表端庄,言行举止得体;合议时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严守审判纪律,宣判前不得向外泄露案件审理情况。

三、紧扣调解环节,促成案结事了。该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注重在调解中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帮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剖析案件的是非得失,引导当事人妥善解决纠纷,从而及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