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725, 响水县人民法院陈家港人民法庭收到一封来自安徽某县的来信,信的大致内容是:本案的原告袁某与住在法庭辖区的顾某在几年前一直有生意往来,袁某一直供给网布和石粉用于顾某生产玻璃防火板,在最后一次发货后,顾某没有给付货款,袁某在这几年里曾多次打电话催要货款,开始电话还能打得通,到后来是电话打不通,人也没了踪影,袁某也曾到顾某的家中找过他,可是邻居告诉他,顾某一直在外做生意,偶尔能回来看看,但谁也说不准,他何时能回来。因路途较远,来往不便,加上袁某自己的生意也走不开,抱着试试看的心里给法庭写了一封信,请求法庭立案,帮助解决。

法庭接案后,立即通过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当地的村干部了解被告的情况。几天后,村干部打电话来说,被告因为家中农忙,在昨天夜里回来了。得到这个消息,考虑到不影响被告家的农忙,法官决定利用中午的时间到被告家中做工作。在第二天的中午,赶到被告家,被告的全家正在吃中饭,法官没有立即与其谈案件的事,,而是与顾某聊起了他在外做生意的情况,倾听他在做生意过程中的酸甜苦辣。聊天过程中,被告不停的抱怨这个社会诚信太差了,谁也不能相信。法官见火候差不多了,就问了一句“那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什么呢?”顾某毫不犹豫的说:“当然是诚信!”说完,顾某立即想到法官此行的目的,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明天就想办法还钱。”

这是陈家港法庭在立案、审理、执行工作集于一生的情况下,立案时充分考虑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审理是不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执行时确保债权人的权利,大力推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