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两项措施、三个结合深入开展学习黄学军活动
作者:周茂东 发布时间:2007-08-03 浏览次数:1628
本网宿迁讯:目前,泗洪法院正在全院范围内扎实开展“学好身边人、做好身边事,争当好法官”活动。该院按照“选准载体,搞好结合,突出实效”的原则,通过“两项措施、三个结合”的有效手段,确保学习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两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周密部署。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四个党支部书记为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习活动开展的落实情况负领导责任。二是“四查四看”,务求实效。各支部在学习黄学军同志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召开一次支部生活会,由个人对照黄学军同志先进事迹,“一查理想信念,看政治上是否坚定忠诚;二查工作态度,看工作中是否为民敬业;三查工作作风,看作风是否务实清廉;四查司法能力,看案件处理是否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学习、对照检查,找准差距,制定相应的个人整改措施。通过学习真正达到受到教育,净化思想,促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水平的效果。
三个结合:一是与当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该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学习活动的全过程,用正确的法治思想和优秀人物事迹来武装和感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加深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理念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二是与该院正在开展的“学习刘继军,争做好法官”活动相结合。各部门在前段学习优秀法官刘继军同志先进事迹的基础上,政治处牵头,集中搜集各大新闻媒体报道的黄学军同志先进事迹材料,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要求每位干警写一篇以“对照先进典型,我应如何努力”为题的体会文章。三是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实现在思想作风上、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廉洁作风、领导作风等五个方面得到明显提升,求实意识、公仆意识、廉洁意识、全局意识、领导意识有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