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日,扬中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罕见的学生盗窃案,7名在校学生在短短9个月的时间里,盗窃作案31起,盗窃财物合计人民币七万余元。他们也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其中一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黄某系某职业中学在校学生。在一次偶然的盗窃成功以后,尝到甜头的王某,在2005年6月至2006年2月短短的9个月时间里,入户盗窃16起,涉案金额逾六万元。由于每次盗窃得逞后,他都邀请要好的同学一起分享“盗窃”成果,请他们吃饭,玩游戏。看着家境并不宽裕的王某,能过上如此“潇洒”的生活,一些关系要好的同学也纷纷效仿。截至案发,参与盗窃的同学已达7人之多,入户盗窃31起,盗窃财物合计人民币七万余元,而所窃财物均被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