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信访总量全省最少
作者:赵青 王治国 发布时间:2007-07-31 浏览次数:1456
本网宿迁讯:去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三四三”方针,信访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近三年来信访总量始终保持全省最少。
宿迁中院一直以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完善信访工作“三四三”机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切实贯彻信访工作三种责任制,即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直接责任制和原审负责制。该院制定了《全市法院信访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各法院一把手为信访工作的第一领导和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信访工作的具体责任领导,立案庭以及其他各业务庭室为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行原审负责制,凡当事人第一次到法院申诉的,当天即安排原审法官或原审判庭庭长、审判长负责答疑解惑,让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赢得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尊重。2006年,共促使14名案件当事人在申诉立案阶段即达成和解撤诉,占全部申诉复查案件的约10%,初信初访息访率达92.3%。强力推行信访工作四项举措。即采取信访摘报、主动预约、现场会办和限时办结四项举措,加大院长预约接待力度,着力破解信访难题。通过信访摘报反映重点信访动态,引起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需要由院长接待解释的,则由立案庭主动预约当事人来院接谈,或者组织院领导下访,在院长主持下,通过有关部门的会办,当场提出处理意见,限责任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办结反馈信访人。2006年该院共编发信访摘报6期,预约和下访24余人次,息访罢诉率达90%以上。大力加强信访工作三个配合。即加强内部各部门配合,形成全院一盘棋,不互相推诿,工作整体联动的良好局面;加强上下配合,互通信访信息,共同找准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实行两级法院层层负责,层层包保;加强横向配合,积极依托党委政府,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化解涉诉信访难题。今年1-6月,宿迁中院赴京上访人次最少, 2月、3月、6月均无一人次赴京上访,申诉率同比下降6.9%,中联办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息访率全省最高。
2004至2006年,宿迁中院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今年4月,该院又被省高院、省人事厅联合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