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723日中午,当海门市法院执行人员办完房屋查封手续,从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所走出来时,女士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的高效办案,我的钱很可能就打水漂了!”

陈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向蔡女士借款。女士因碍于情面,将从朋友处筹到的和自己的存款共计15万元一并借给陈某。为了让女士无后顾之忧,陈某遂将自己位于南通的房屋抵押给女士。720陈某找到女士,答应归还借款,但前提是先将房屋的抵押权注销。女士为保险起见,意欲让陈某先将欠款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无奈陈某执意先注销抵押权,并再三保证只要注销完就还钱。经陈某再三劝说,女士便答应了。随后办完注销手续后,陈某出具了欠条一张,但是在去银行的过程中,陈某却故意找理由拖延,致使超过银行受理时间,未能办理转账手续。

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星期一一早就赶到海门,向海门法院提起诉讼,只因诉状不合要求,急急忙忙修改,等立好案已十点。赶到执行局已十点十分,执行局局长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情况比较紧急,立即指定承办人,审查核实担保材料、打印法律文书、保全交费、文书盖章所有步骤都一气呵成。办好相关手续后火速赶往南通,终于在十一点二十八分赶到,在下班前办好查封手续,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