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铜山县法院以落实省高院重要司法制度专项检查为契机,健全完善20多项规章制度,积极强化法院管理,在全院营造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17月份,全院共办理各类案件3735件,比上年同期多16%,执行案件结案提高19.5%,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提高12%,信访案件明显下降,当事人送锦旗和感谢信的比同期多60%。

一是建立长效廉政保证金制度。改变已往年内无违纪问题单位就给予2000元廉政奖励的做法,与各位干警签订廉政保证合同,由干警个人和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每月共同交纳一定数量的廉政保证金,每年年底干警无不廉洁记录的,则发还当年50%的廉政保证金,其余进行累计作为长效廉政保证金,干警退休或调离法院时,在无不廉洁记录情况下,一次性予以返还,增加了违纪的成本。

二是把信访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干警因审判作风、执行不力、廉洁问题被信访投诉的,查实后严肃处理,并在岗位目标考核中予以从重扣分。院领导坚持周五接访制度,对当事人投诉进行约访,及时息诉化访。

三是审委会成员院长、庭长办理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为加强业务监督,发回重审案件和再审案件,由副院长或者庭长主办,以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案件质效,增强当事人信任感,同时为干警做表率作用。

四是狠抓审判节点管理。严格控制四项案件,所有中止、终结、扣除审限以及转入普通程序案件一律由院长签字把关,通过签字发现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以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促进提高审判质效。

五是建立律师诚信档案。为提供良好的司法执法环境,防止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不诚信代理行为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该院和地方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建律师、法律工作者诚信档案,由法官与律师进行互评,并对诚信度良好的律师和排位在后的律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促进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