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你有惊天动地,但求你能定纷止争-读法官黄学军事迹有感
作者:陈思寒 发布时间:2007-07-20 浏览次数:2662
近日,江苏省高院转发了学习黄学军法官先进事迹的通知,中国法院网也报道,黄学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18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强调,广大政法干警要学习黄学军同志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以更加出色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这样声势浩大的局面,让人尤其是在法院系统工作的干警们不禁想到,到底谁是黄学军,到底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值得中央领导赞扬,值得号召全国学习?
读过黄学军的事迹,这个问题豁然明了,黄学军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她所做的只是一个法官应该做的,但却不是每个法官都能做好的。看她的工作业绩:审理2000多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重审,无一错案。新类型案件审理,她明法析理,让法律的价值凸现;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她领悟法的精髓和实质,巧理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对弱势群体保护,她用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让法律成为和谐社会的基石。就是这样的工作业绩,让每个法官敬佩,正如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写的那样:法官黄学军,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气吞山河的事迹,平凡得像一棵小草。然而,正是这棵“小草”,却有着不平凡的感染力。
细细想来,法院系统的典型,北京海淀法院的宋鱼水,黑龙江法院的金桂兰,人民好法官蒋庆,还有今天的黄学军,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没有高深的学术造诣,有的只是政治的坚定,工作的热情和耐心,处理问题的沉稳有效,但却把人民赋予的最高权力?审判权发挥得淋漓尽致,使一起起纠纷得到解决,一件件矛盾得以平息。他们的事迹告诉我们,人民心中的好法官是:不求你有惊天动地,但求你能定纷止争。
这才是党和人民对法官的最高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