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为转化清理执行积案成果,从源头上积极预防执行积案、提高执行到位率,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对干警依法执行、遵章守纪、文明礼貌用语教育培训的同时,采取了执行制度公开、期限明确、救助保障、文明用语、举报监督五项措施,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在案件执行中,为充分体现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该院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优化执行程序,落实“五个公开”,即申请执行的生效裁判文书公开、送达执行通知公开、限期履行的期限公开、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公开、抗拒执行的后果公开,以达到让被执行人受到威慑、执行程序受到监督、执行标的得到及时清结的目的。

二是严把执行期限。依据执行案件的规定期限,在努力清理执行积案的同时,对新收执行案件决不放松。坚决杜绝边执边积、久执不结、无因中止等案件的发生,明确规定凡是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都要努力做到无延期执行、无超执行期限、无新增执行积案。

三是坚持文明执行。在执行中,教育执行人员严格按照“文明执行、礼貌待人、和谐办案”的要求,牢固树立公平公正、一心为民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执行艺术,讲究执行方法,提升执行品位,严禁不文明用语。

四是实施救助基金。在执行中严格落实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对经济上确实特别困难、符合适用执行救助基金条件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申请,从执行救助基金中视情支付申请执行人,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五是加强举报监督。凡是当事人及人民群众举报执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现象的,一律由院纪检监察部门一查到底,做到有报必查,逢查必果,有错必纠,并及时将查处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