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7月17日晚,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对一长期逃避执行的“老赖”采取执行措施,执结了一起拖欠三年的执行案件。
7月17日晚8时许,新沂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的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在外多年的被执行人张某回到新沂,住在市区一家宾馆,第二天一早就要回苏州。2002年3月张某与前妻王某离婚时,答应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800元,但从2004年8月以后张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执行干警通过了解得知,张某常年在外地承包工程,在苏州有房产、汽车等财产,但执行干警到苏州相关部门查询,张某以上财产均以现在妻子夏某名义登记,且张某居无定所,我院采取三次执行措施均未果。此次为了慎重起见,执行干警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在张某所居住宾馆外围布控,一路迅速来到公安机关,通过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当晚该宾馆入住情况,但通过查询该宾馆登记信息上没有张某姓名,但发现该宾馆321、313房间是以两个苏州人名义登记的,张某极有可能在这两房间内,但为了不打草惊蛇,通过协商决定以查身份证的名义,由公安民警敲开房门。在听到是民警查验身份证后,张某果然没有戒心,将房门打开,当见到民警身后的执行法官时,张某目瞪口呆,见无计可施,迅速结清了拖欠三年的抚养费,并让其哥哥担保,保证以后每月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