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认真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规范,严格执行审务公开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行“透明立案”。在法院门厅和立案大厅通过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和公开栏,将起诉条件、收费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司法救助范围予以公布。同时印制讼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当事人诉讼指南》宣传手册,在受理案件时与相关诉讼文书一并送达当事人,既为当事人增长了诉讼知识,也便于当事人进行监督。

二是进行“庭审预告”。该院坚持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一律实行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和公开裁判结果,使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该院除按规定在公开栏张贴开庭公告外,还通过互联网站提前公开每天开庭审理案件的案号、案由、承办法官和合议庭组成人员,进一步拓宽审判公开的途径。

三是推行“阳光执行”,将申请执行人须知、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案件执行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使执行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同时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将执行案件终结、中止条件和理由、执行财产查证、执行财产评估、拍卖过程及结果、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