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开展“四个一”强化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吴要宏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7-07-16 浏览次数:1241
本网淮安讯:连日来,金湖法院开展“四个一”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书记李源潮的重要批示,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这“四个一”活动的内容包括:
一是进行一次专题报告。以书面的形式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专题报告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以及省委李源潮书记的重要批示,并结合全县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就更好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近几年我院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邀请县人大主任会议来院专项听取近年来有关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显露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就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征求主任会议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组织一次专题调研。争取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法院以及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一次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推进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同时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机关权利保护意识、权利救济意识和依法应诉意识,正确对待和依法参与诉讼活动,尊重、理解、配合法院的司法监督,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裁判。
三是强化一次业务培训。按照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的要求,坚持不懈抓好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的学习和教育。在此基础上,邀请上级法院有关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来院举办一次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行政审判队伍。
四是实行一次清结案件会战。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对在手的行政诉讼案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结会战,积极探索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尝试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协调解决行政争议,提高案件的审执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