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省高级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法院系统和人民调解员中广泛开展“向黄辛果学习”活动。

  黄辛果于2001年7月从南京市下关区法院民庭庭长岗位退休,2007年10月被下关区司法局聘为诉调对接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2011年任下关区调委会辛果人民调解工作室主任。从事人民调解4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2489件,调解成功2327件,调解成功率达93.5%,解决了法院22%的民事案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05万余元。她先后获得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个人、南京市调解能手、下关区司法局优秀党员等荣誉;辛果人民调解工作室先后被评为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单位、南京市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窗口。6月12日,黄辛果在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后,因劳累突发脑溢血倒下。经抢救无效,于6月26日离开了人世(事迹详见本报2012年7月2日第一版《挥泪送亲人》)。

  省法院、省司法厅要求:学习黄辛果坚定信念、忠于事业的高尚情怀,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崇高品德,不计个人得失,做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秀品质,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做到立足本职,锐意进取,不断创造一流业绩;心系群众、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调解、秉公办事的职业操守,做到依法调解、以情暖人,用热心、爱心、真心、耐心、恒心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