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涉农纠纷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6-28 浏览次数:1077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针对农村人口多,涉农案件增多的特点,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化解涉农纠纷案件,今年1至5月,该院共审结涉农案件465件,其中调解313件,调解率为65.12%;与去年同比提高16.26%。
一是实现管理制度上的对接。建立基层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联络制度,法庭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所辖乡镇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员,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指导调解组织做好诉前纠纷排查、梳理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为化解涉农纠纷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实现调解方式上的对接。区分各类涉农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对接方式,对涉及农村、邻里纠纷、婚姻家庭、赡养等诉讼案件,充分利用基层组织与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的优势,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召参与调解,增强了调解的效果;对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邀请村两级组织街道、乡镇土地管理所人员参与调解,缓解矛盾,切实保护农民土地使用经营权不受侵犯。
三是建立法庭巡回审判点。根据法庭辖区的实际情况,以镇、村为单位,设立法庭巡回工作点,定期派员受理案件,对简单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法官就地开展现场指导;对巡回点内的案件集中开庭,提高了诉讼效率,方便了农民当事人的诉讼和咨询。
四是建立与基层组织执行互动机制。法院派出执行联络员,定期通报涉其辖区内的执行案件情况,交流相关工作情况。基层组织则根据法院的需要提供执行当事人的动态信息,派员见证法院的留置送达工作和强制执行活动,接受法院委托送达法律文书,必要时协助法院做好执行案件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双方灵活的接受执行判决或调解协议,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