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司法为民曲-记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萍
作者:刘秋苏 韩艳 发布时间:2007-06-21 浏览次数:3732
正直、干练、勤恳、执著,这就是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萍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正是这份正直和执著,使她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司法为民曲。
细致入微: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彰显公正的细小环节
审判工作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它不仅需要娴熟的专业知识,还需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王萍深知,忽视任何细节都有可能司法不公。2006年3月,在审理刘某诉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欠款,而被告辩称借款是事实,但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该案的还款期限为
追求和谐:她用调解维护了群众利益
2007年5月,王萍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双方既是邻居,又是亲戚,但矛盾已经激化,原告激动地说:“这事如果再不有个交待,一个都过不成。”原来2001年,被告承建某工程,原告为其提供砂石,但因双方未订立供货协议,也没有对方签字的供货清单,故迟迟无法结帐。按理说,举证的责任在当事人,此案既无书证,又无其他证据,法律事实不成立,完全可以不予保护。但王萍并没有这样简单处理,而是立足于化解矛盾,经耐心释法说理做工作,使这起拖了6年的糊涂帐得以一朝清偿,这对邻居亲戚握手言和。
无私奉献:她用真情和汗水书写忠诚
这是一起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接到案件后,细心的王萍通过认真阅卷发现原告起诉的争议土地原系原告的承包地,在2001年9月村委会与原告37户村民中的36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书,以“反租倒包”的形式,共租用原告土地89.6亩,并未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抵作原告的“三粮五钱”。村委会租下该土地后便将该地承包给其他村的人种植蔬菜,后因故蔬菜无法种植,土地抛荒。
一尘不染:她身上体现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
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在审判中经常会遇见请客说情的现象,每当此时,王萍总是提醒自己:廉洁才能秉公办案,廉洁才能严肃执法。作为人民法官,只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才能取信于民。在审理孙某与王某债务纠纷案中,被告是某企业厂长,社会关系复杂,影响力较大,原告起诉到法庭后,疑心法庭偏袒被告,拿出2000元钱要王萍照顾。王萍严厉拒绝,当事人只好把钱收了起来。最后经过王萍严格审理和细致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