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本该安份做工 发财心切监守自盗
作者:竹青 发布时间:2012-07-20 浏览次数:332
近日,江苏省邳州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索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应该说,被告人索某在上班期间,理应认真做工,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财富。但当他看到其他年轻人穿名牌、开小车,心理感到极度不平衡,打起了“兔子也吃窝边草”主意。于是,他利用在该市碾庄镇“徐州浣纱电源有限公司”上班之机,干起了监守自盗的勾当。今年3月初,他利用夜晚公司值班人员熟睡的时候,陆续从公司车间内盗走电动车电瓶12块、铅豆40余公斤。3月13日晚,他再次故伎重演从该公司仓库内盗走铅锭5根、电动车电瓶4块,一直等到14日零时,他才带着盗窃的赃物回家,不巧的是,途中被该市公安局赵墩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这真是,要非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后经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告索某总共盗窃的物品价值人民币3783元。
由于被告人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