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全程调解求和谐
作者:王波 发布时间:2007-05-30 浏览次数:1508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辖区百姓营造和谐与安宁,受到群众好评。3年来,该院共调结案件3768件,调结率达55.73%,在徐州市11个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该院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前、庭审前、庭审中、庭后判前”的整个诉讼全过程,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促案结事了。
该院王集法庭曾办理一起涉及3个家庭争夺抚养权的案件。6年前,李某夫妇收养了王某夫妇的一个女孩,但未办理相关收养手续,之后,由于经济状况恶化,李某夫妇又将孩子抱养给了刘某夫妇,亦未办理任何收养手续,此后,孩子一直由刘某夫妇实际抚养。今年3月,王某夫妇由于思女心切,要求李某夫妇和刘某夫妇将孩子归还由其抚养,而实际抚养人刘某夫妇则认为当初王某夫妇系自愿让人抚养,现在反悔毫无道理,拒绝交还孩子。于是,王某夫妇便将李某夫妇和刘某夫妇告上了法庭。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将3个家庭召集在一起做调解工作。刚开始,三方家庭均情绪激动,矛盾较大,调解未能成功。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仍未放弃对该案的调解,最终,经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孩子的亲生父母王某夫妇当场补偿了两个收养家庭收养期间的支出费用,李某夫妇和刘某夫妇则亲自将孩子送回其亲生父母家中,并将得到的补偿款以孩子的名义存入银行,全部用于孩子将来的教育费用。原本形如陌路的三方握手言和,结为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