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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洪泽法院东双沟法庭干警来到身体不便的被告朱某家,在朱某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让司法服务“进村入户”。

被告朱某因避让宠物狗将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驶入对面车道,与相向行驶的原告张某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朱某负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未果,原告张某诉至东双沟法庭。考虑到被告朱某年弱多病,行动不便,该案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到被告朱某家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承办法官用“接地气”的语言以理释法、以法明理,现场“以案释法”,以“零距离”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工作成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庭审结束后,被告朱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无履行能力,并出示了低保户证书及“阳光扶贫”结对帮扶联系卡,周围群众亦明确表示被告朱某的确经济困难。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做原告思想工作,最终,原告作出较大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围群众亦对该调解方案予以认可,对承办法官灵活的工作方式予以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