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当事人
作者:陆圣斌 发布时间:2007-05-29 浏览次数:3191
从部队转业到法院9年了,经常听说执行难,究竟怎么个难法,没有亲身体验过。近日的一天,我和老黄及法警兼书记员王冰等一起前往江苏宿迁市某公司进行证据保全,面对面与当事人进行了较量,真切体验到了执行确实不易。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子还在审理阶段,原告江苏南通某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宿迁某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5年中,被告多次在原告处定作不同规格、品种的色织布,累计欠原告价款152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现原告提出证据保全,请求查封、扣押被告近5年的固定资产账册。
那天早晨,我们乘坐法院自己的车,一路颠簸,来到宿迁,因为没有当事人同去,要找某公司还真不容易,一路走,一路停,一路问,电话又联系不上,足足在市区往返了近两个小时,好容易找到了某公司。
我们直奔二楼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姓董,正在打电话,见到我们,挥了一下手,示意我们坐下。等他放下电话,我们自报家门,称是南通中院的,说明了来意。他皱着眉头,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腰背,说自己腰不好,正在休息,当听说我们要查看有关发票时,脸阴沉着说:“上次开庭时,我们不是已经提供了一份财产清单了吗?不行吗?”
“这只是一份财产清单,我们要看所列清单上的发票。让会计过来,将有关账册拿来看一下。我们又不拿走。”老黄语气和缓地说。老黄是个女同志,在法院执行局十多年,具有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我们称她老大姐。
董某没有立即回话,掏出手机,低下头,发短信,足足有十分钟左右,然后抬头看着我们说:“会计不在,请假到徐州去了。手机关机。你们看,这是她的小灵通号码,你们打呀。我刚才打了,打不通。”说着,将手机朝我们晃了晃。
“会计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她明天上午8点过来上班。你们明天上午9点来好了。我明天上午理疗,理疗好就到办公室来。”
“你现在都联系不上,明天她能上班吗?”
“我晚上给她姐姐打电话,她姐在徐州,她去看她姐去了。这你们放心,明天我会安排好的。”
第二天上午,我们如约来到某公司,只见董某办公室门紧闭着。当我们询问时,从楼梯口出来一个约摸四十岁的男子,知道我们的来意后,将我们领到会议室,让我们坐下。我们问董事长在不在,他立即回答不在;我们问会计回来没有,他说没有回来;我们请他联系会计,他说联系不上;我们让他联系董事长,他说关机;我们问他是谁让他接待我们的,他说是董事长;我们问他在公司的角色,他说是劳资人员。任凭我们怎么过问,他一会儿说一句,一会儿又出去打电话了,把我们凉在那儿,一直到中午12点多钟,也不见董事长出面,也不见会计出现。
“你们不要以为这样做,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先做个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做完了,老黄说,“请转告你们董事长,将有关账册送到法院来,否则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时,我们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没有谁提出吃午饭,就开车返回了。中午太阳当头照,车内像个大蒸笼,烤得人喘不过去来。在返回的路上,是法警兼书记员王冰开的车,他满头大汗,疲乏不堪,因车上还有其它同志要去上海执行,顾不得休息,就用随身带的凉水不停地浇头,以防打瞌睡。
在车上,我问老黄,为什么不依法动用其他办法呢?比如撬锁。老黄说,这些当事人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应尽量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社会讲和谐,我们执行工作也要讲和谐,讲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