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的先贤亚里士多德曾说:“没有正确的引导,一个人很难获得正确的教育;因为过着有节制的、辛劳的生活,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幸福的,特别是年轻人”而玄武法院少年庭的王萍庭长正是这样的一位引路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必然历史性地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他们的自身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王萍同志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以来,刚直不阿、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心、浓浓的爱心,使玄武法院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特色鲜明。王萍深知,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孩子只是一时失足,对他们的审判不能像对待一般的犯罪分子那样,因为在失足孩子的心灵中,不能再有一丝一毫的闪失。她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审判一个案子很容易,但要真正挽救一个孩子却没有那么简单”。因而围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王萍牢牢抓住“预防”这个核心,积极开展审判和法制宣传工作。

寓教于审,春风化雨

在审判中,对于已失足的青少年,注意分析其失足的轨迹入手,全面掌握其犯罪原因、主观恶性,找准感化点并发掘闪光点;为此王萍制作了未成年被告人违法原因测试卷和家庭调查表,在庭审前全面的了解、深入剖析未成年被告人失足的原因,从而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同时,注意加强与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配合,通过深层次的感化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每一次庭审都作为对失足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阵地。通过长期的审判实践,王萍认识到在失足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中家庭原因占很大比重,为了这些孩子的未来,她又担当起协调家庭关系的角色。如王某抢动一案,王某是某校的学生,因有艺术特长而颇有前途。但其从小父母离异,一直由奶奶和姑姑照顾,因缺乏有效监管,致其交友不慎,经常夜不归宿,终因法制观念淡薄而犯罪。王某犯罪后,其母亲与奶奶、姑姑相互指责,家中矛盾重重。王某也对家人满怀怨恨。对王某的帮教陷入困境。为此王萍庭长多次打电话、约见其家长进行协调,请指定的辩护律师共同做工作,并深入社区,最后感动其家人,王某终于重新获得了家庭的温暖,并将重返校园开始新的生活。

开拓探索,创新帮教方式

针对失足青少年涉世不深,宜受外界的影响等特点,王萍率先采用“社会调查报告”制度,选聘了具有青少年教育工作经验,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同志担任社会调查员,从而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轨迹,以确定教育方式;建立了定期回访、考察帮教的制度,使被宣告缓刑的少年犯人人有档案,定期进行回访。2003年初,她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尝试将失足未成年人放入社区内以“社区服务”的方式进行帮教。此举一方面避免失足未成年人在监管场所受到交叉感染;另一方面又使其通过服务社区、服务他人体现自身价值,从而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经过两年的探索与实践,这一方式与当前的社区矫正制度相结合,已取得较好成效,受到多方好评。

宣传法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20051125,严冬逼人,天气寒冷。可洪武北路小学的多媒体教室里却暖意融融,气氛热烈,原来是玄武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萍应邀在为该校的家长学校做主题为“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的专题讲座。王萍庭长通过实例深入浅出地向家长们介绍了小学生所处的时代特点,剖析了家庭教育的误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告诉家长们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时间在流逝,其间掌声不断,家长们反应热烈,课后很多家长写出了听讲座的感想。这只是王萍庭长每年数十次讲座的一个缩写。

为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对未成年罪犯进行跟踪帮教,编写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庭校共建的方式与辖区内部分大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青少年维权岗延伸到社区;开通了“南京市首家青少年司法保护热线”,接听了百余起咨询、求助电话,均给予咨询者满意的答复和帮助;她还担任辖区内中学的法制副校长及多所大学与中学的校外法制辅导员,多次利用家长会和班会的时间,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在青少年保护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用学生、家长所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传达与教育。利用暑假与社区共同举办法制夏令营,使辖区的青少年因此法制观念得到极大地增强。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率得到有效扼制。

多年来,王萍庭长一直以高度的责任心与极大的爱心,全身心地投入在帮教、挽救失足少年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中。她严格自律,以清廉的操守、良好的品行和人格魅力,影响着失足少年,鼓励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重塑信心。“法官妈妈”的称呼在这些重生的孩子中间流传已久。“这几个月来,您对我的帮助与教育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现在,我正在一家修理厂学习汽车修理,我要通过我的辛勤劳动来改造我的世界观,重新做人。感谢您!请允许我喊您一声:“妈妈”!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这是一个失足少年写给王萍庭长的思想汇报。这些孩子的感悟正是对这位青少年法治领路人最大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