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警察队伍新时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是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基本法规,是全体司法警察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管理法警队伍的基本依据。严格贯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是人民法院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正规化建设的一项关键措施。各级人民法院应以此为依据,对司法警察队伍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努力开创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新局面。

一、查摆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挖根源

当前,学习和贯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条令)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学习过程不严,图形式走过场;人员到课率不高,教育留有死角,整体质量低;学习时间得不到保障,学习内容不全面、不深刻、断章取义、蜻蜓点水,只知其条条框框,不理解条令的精神实质。二是落实中不严。学用脱节,为学条令而学条令,联系实际能力差,强调时能做好,不强调则我行我素;有的领导干部只重“唱功”,忽视“做功”,台上讲得天花乱坠,台下做的是另一样,严重损害了司法警察的形象,削弱了条令的严肃性。三是执法不严。表现在对违反条令的现象纠正力度小,姑息迁就;有的大会上讲得严肃,会下不闻不问,不去发现和解决问题,甚至有的怕承担责任见问题躲着走;有的双重标准,因人而异,严部属不严自身。

分析上述问题,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上重视不够,把条令等同于一般文件,传达学习了事,没有把学习贯彻条令视为正规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二是“严”字意识树得不牢。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满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和不出“事”;三是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把落实条令看成是软指标,遇到问题躲着走,对违反条令的人和事不追究、不解决。

二、狠抓落实,在严抓强抠上下功夫

(一)学习上要严抠。一是严格标准经常学。把条令学习列入教育训练计划,注重把握好平时学习与专时学习、一般学习与个别学习、全面学习与重点学习的关系,做到学习时间上不间断,学习人员上无遗漏,学习内容上无缺项。在全面掌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和难点,对条令中经常接触的内容要采取多种形式细学深学,领导要亲自讲课,充分利用典型示范的引路作用加深对条令的理解和记忆,真正做到对条令的目的、内容、意义了如指掌,运用自如。二是结合日常工作认真学。把条令的学习贯穿于干警言行举止和各项工作中。以日积月累之功,收潜移默化之效。每当季节转化、执行任务、重大节日、大的活动之前都要进行条令教育学习,必要是可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做到干什么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真正使条令进入思想,进入生活,指导工作,控制行为。三是严格制度强化学。学习中要严格指导、检查和考核制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条令贯彻落实的措施,不定期地检查、考核。

(二)执行中要严紧。严紧就是要确保条令全面铺开,不变形、不走样。一是将条令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渗透到各个角落。二是保持工作的连贯性。从理论到实践,从学习到贯彻落实都要注意搞好衔接。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落实不走样。

(三)落实中要严格。一是要严格标准,细化每项内容,使抽象的内容形象化,复杂的内容简单化,使干警有据可依,按条令规定的标准严格落实。二是严格制度下级向上级负责,领导向院党组(委)负责;建立能保证条令落实到位的各项制度包括检查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等等。

(四)奖惩上要严明。“赏罚严明”是建设正规化警队的重要要素之一,更是落实好条令的关键环节。真正做到赏罚严明,一是奖惩要有依据对哪些该奖、哪些该罚,要有标准、有制度对照执行。二是奖惩要公私分明,不搞迁就照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奖惩,达到激励教育的目的,奖要带动一批人,惩要震动一批人,两方面交叉又结合,推动条令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