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为规范执行工作秩序,杜绝以往在执行工作中的随意性,近日,根据有关法规,制定出台了《邳州市人民法院规范执行案件操作流程》,使该院执行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规范执行案件中,该院对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合议制和领导审批制。严禁执行行为或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对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享有抵消权等其他需暂缓执行的情形,经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合议庭合议后,报经科长、局长决定暂缓执行,其中暂缓执行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有特殊事由确需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规定,执行案件实施执行公开,对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执行案件实行听证,使案件的处理进程和结果暴露于阳光之下,真正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举措落到实处。

该院通过规范执行案件操作流程,使执行质量明显提高,信访量也明显下降,执结率和标的额到位率分别较操作流程执行前提高了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