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316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尤其是民事审判人员尽快学习和掌握《物权法》基本内容,切实提高审理物权纠纷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将开展好物权法培训作为当前一项迫切任务。在物权法培训中,要求干警逐条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各条款的含义,学深学透,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并且在学习、适用物权法的过程中,深入调查研究,把调研工作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此次物权法的培训,要求干警们贯彻落实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一是要牢固树立物权观念。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干警对物权法的认识,充分认识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为实施物权法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

二是要全面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按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攻坚力度,坚决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形成更加公平、更加开放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决制止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是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要配合物权法的实施,着眼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竞争,抓紧建立健全民商法律制度,发挥民商法律制度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