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419上午徐州市鼓楼区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旁听了行政庭审理的原告耿某某诉徐州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的庭审,并于庭后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了代表对该院行政审判工作及如何促进行政单位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

原告耿某某家住徐州市某区602宿舍23单元X室,其邻居付某在原告平房南侧借墙搭建了12平方米9.25平方米的坡棚;后经徐州市规划局核查,该两处坡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为违法建筑。市规划局向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下达了查处通知书;执法局向某下达了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两处坡棚未被拆除,行政执法局因经费及其他原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原告遂以执法局不作为以致两处违法建筑影响其通行、通风、采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执法局履行法定义务。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辩解,对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认证;根据本案情况,法庭拟进行庭外调解,择日做出处理决定。区人大代表环城代表组和丰财代表组的17名代表旁听了该案庭审,并于庭后参加了“人大代表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行政庭孙建庭长向各位代表介绍了上级法院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要求和该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分析了新形势下行政案件产生的原因、规律和特点,阐述了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对探索和完善诉讼和解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行政庭法官们还真诚表达了积极争取党委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政府协调,优化行政司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愿望。

座谈会上,代表们发言热烈,许多代表对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庭审程序规范、案件事实查明清楚、争议焦点归纳准确,双方诉辩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语言简练、表达准确规范。针对个案,一些代表对行政单位执法过程中显现的问题与矛盾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吴吉利代表、张义华代表谈到,进入诉讼程序的一些行政案件原本是可以杜绝或减少的,如涉及违法建筑拆迁的情况,社区普遍存在,初建时相关单位规范管理,不为利是图,就不会产生日后的众多拆迁难的纠纷,因此应从源头抓起。王娟代表谈到执法单位的压力较大,主要来自任务指标的压力、人员素质的压力以及经费紧张的压力;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执法环境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提高公民整体素质和守法意识也是重要方面。鞠福其代表发言说:社会转型时期存在许多利益冲突,国家的行政法规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管理体制上也存在缺陷,依法行政的道路任重道远,但行政机关在现有条件下还是应该依法行政;行政诉讼案件“官”、“民”对立,但二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行政机关并不因其拥有行政地位而享有法律上的特权,法院裁判的最终目的仍是维护官民利益的统一,维护法律的权威,因此行政机关只有依法行政才会不担败诉的风险。

代表们还一致表示,十分赞赏法院主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做法,他们希望有更多的机会,让行政机关和普通群众旁听行政案件及其他案件的庭审,广受教育,以提高行政单位的执法水平和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