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四个严格”强化收案高峰的审判管理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07-04-24 浏览次数:1498
本网盐城讯: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一周内,盐城亭湖法院新收案件292件,相当于此前月平均收案数的50%。面对收案高峰,该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审判管理,努力促进审判工作良性循环。
一是严格诉讼收费管理。面对法院诉讼费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该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严格执行《办法》的规定,加强诉讼费用收、退、补和减、缓、免的管理,做到“收费标准下降,服务意识不降”,并根据《办法》编制了诉讼费用自动计算程序,由审管办在报结案扎口时,将诉讼费用作为必核项目进行管理,杜绝各类收费不规范的现象。
二是严格审判流程管理。面对大量涌入的案件,该院修订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细则》,突出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的深化,对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审限变更、裁判文书制作和审核、调解、宣判、送达、上诉等各个流程节点强化管理,加快流转速度,严格 “四项”案件的审批手续,实现办案“大提速”。新《办法》实施后,继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严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审批,决不允许为了不“减半收费”而将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做到“案件数量增多,办案速度不慢”。
三是严格案件质量管理。随着案件数量的剧增,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将更加突出。该院要求,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办案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力提高调解率;加大裁判文书的说理力度,提高服判率降低上诉率,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同时,调优配强质评人员,加强对4月2日后审结案件的质量抽查力度,严格发改案件错案责任追究,拓宽专项评查范围,强化法官业绩考评和业绩档案管理,做到“案件数量上升,案件质量不降”。
四是严格审判态势监测。随着《办法》的施行,法院的审判运行态势也将引起一系列的变化。针对目前收案高峰期,该院在健全审判管理信息员网络的同时,要求在以往季度分析的基础上,缩短分析周期,上半年要进行一月一分析,特别情况重点专项分析。审管办和审判业务部门要及时掌握审判工作的形势,收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成因,积极寻求对策,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