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京几路社区十几名老党员居民来到镇江润州法院参观,并旁听一起贩毒案庭审。

 

居民们参观了无障碍法庭、启园、院史馆、文体馆等地,对法院工作环境、法院文化建设有了初步的了解。在随后的旁听庭审活动中,法官良好的仪容仪表、细致干练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让他们对法院的刑事案件审理情况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被告人夏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6915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因吸毒,于2014228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扣押3袋甲基笨丙胺(冰毒),经检验共计1.66。夏某于抓获当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于2014314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夏某主动供述曾于20142月间在镇江市润州区宝盖山路与生产巷丁字路口处两次向吸毒人员祝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约0.4,得款400元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夏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伏法,法院当庭宣判,夏某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居民等旁听案件的公开审理,是法院落实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的最好形式,有助于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打造“阳光司法”、“公开司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利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开展贩毒案件庭审直播、庭审观摩,有效拓宽了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扩大了社会影响,在提高禁毒宣传实效的同时促进了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