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女子余某以办“取保候审”为名,骗取当事人家属63万余元。14日,本案在江都法院审理,余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本案庭审过程在网络上同步直播。

 

以办“取保”诈骗63

 

20134月,温州人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江都警方刑拘,其家属林某找到程某的生意伙伴周某,想通过关系办理取保候审。周某遂介绍妻子余某和林某认识。

 

余某声称其堂哥在盱眙公安局任领导,林某于是请余某帮忙办理“取保”。余某提出从盱眙到江都来回车费及请客吃饭需要一些费用,要林某等先给她1万元。其后林某多次汇款给余某,催促她办事,但是余某一直没有能把程某的“取保候审”办好,林某遂于201311月到江都公安局报警。法庭经过调查,认定余某诈骗金额为630130元。

 

虚构“刑警王强”做替罪羊

 

余某被逮捕后向警方表示,有一次她在江都看守所门口等人时玩微信,有个男的通过微信加了她,对方表示是公安局刑警队的,叫王强。

 

余某表示,其后她和王强见过20多次面,林某等人先后汇了62万多元到她的农行卡上,其中有三四万被她花掉,其余都交给了王强。王强说,是拿去检察院打通关系了。但是她在201311月和王强失去了联系。

 

警方调查发现江都公安局没有王强的记录。直到201449,余某终于承认,“王强是我虚构的,没有这个人。”

 

行骗是为填赌场亏空

 

归案后,余某交代,她和别人合伙在盱眙开赌场放贷,但钱收不回来,亏掉不少,已向所有亲戚都借过钱,大家都知道她借钱去赌博,已没人肯借钱给她了。

 

余某表示,堂哥余某国和她关系并不好,已经多年没有联系,她也知道找堂哥没有用,所以根本没有跟堂哥提过这件事。林某收到的来自“余某国”的短信,都是余某发的,目的是骗取林某的信任以便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