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少年庭获评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
作者:宋华俊 张俊红 发布时间:2014-06-26 浏览次数:936
近日,苏州中院少年庭被评为2013年度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苏州中院少年庭积极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不断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创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自护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积极探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等制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在全国率先推行刑事诉讼全程社会调查工作。
不断改革创新涉少审判工作机制,推行并完善全程法庭教育新模式,探索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开展“春雨计划——涉案青少年重建心灵家园团体辅导”等活动,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法伴成长”在校生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拍摄并推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微电影、编制模拟法庭情景剧并组织巡演等多种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市1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120余场次,受众人数达7万余人次。
同时,立足“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在涉少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诉讼指导,引入审前调查、心理干预、社会观护等工作机制,避免涉诉未成年人失爱、失教、失学,从源头预防青少年犯罪。2013年,苏州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少民事案件5377件,调解撤诉率达77.8%,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诉讼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