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文盲,一时冲动做错事了,我后悔啊。”620日下午五点,在看守所内接到判决的葛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2个月前,他却是另外一副模样。酒后乘坐公交车,因为上次乘车的一元车费问题,和司机再起口角,气急败坏之下葛某竟猛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失控倾斜于路基上,后轮悬空险些翻车,惊出全车人一身冷汗。酒后的失德之举,给葛某带来的是三年牢狱之灾。

 

今年41812时许,如东县境内一辆公交车正在由西向东行驶,驶至苏221省道棉花原种场路口时,一位酒气熏天的中年男子葛某上了车。因为上次葛某搭乘该车时,硬是要求售票员少收一元钱,吵闹之后还要打驾驶员张师傅。这次张师傅看到又是葛某乘车,随口说了句:“你还认得我不,不会再少付一元钱吧?”不料喝了酒的葛某闻言发起了火,在车辆正以40时速行驶过程中,葛某走到驾驶室,用手用力拍打控制台,嘴里骂骂咧咧的,并突然用力向右强拉方向盘。

 

失控之下,张师傅赶紧回方向,同时急刹车,车辆在路上左右剧烈摇晃后,斜在路基上,后轮已经完全悬空。车上的20多名乘客赶紧下车,葛某自己也是惊魂未定,吓出了一身冷汗。很快,公交公司调用另外一辆大巴车将乘客全部带走了,心知闯下大祸的葛某没有离开,待民警赶到后,跟随民警到了派出所。

 

620,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强行抢拽正在行驶运营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危害了大多数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虑到其系初犯,有坦白情节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