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推着电瓶车的年轻小伙,巡逻公安无意间盘查,竟是合伙盗窃的望风人,近日,东台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判定小王犯盗窃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小王出生于1996年,是江苏南通人,初三还没毕业便无心学习,辍学后的他先是在家待了一阵,后来到浙江某寺庙做和尚,但也只做了一年多和尚便离开寺庙到了江苏东台。小王的母亲无业在家,父亲前两年生了场大病,花去家里并不多的积蓄还欠了外债,尽管父亲至今还在外打工,但打工的微薄收入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太不够了。缺钱用的小王便答应了几个损友,一起弄点钱花。2013年初,他们在东台某农场办公室偷了300元和1台验钞机;2013年初夏,他们在东台某医院宿舍偷了1辆电动车和1辆摩托车;2013年盛夏,他们在东台台城闹市区偷了两辆电动车。就是最后一次的盗窃让他们这个3人小团伙暴露了。

 

被抓后,小王交代自己在盗窃中主要是负责盗窃时得望风和盗窃的得手后推车离开现场,盗窃地点选择和实施盗窃都由另外两人负责。

 

法庭审理认为,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盗窃罪,应予刑罚处罚。小王因对自身要求不严、好逸恶劳,加之家庭管教不当,走上犯罪道路;其犯罪时未成年,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退赃表现,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定小王犯盗窃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小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有悔意,表示以后不会再嫌弃母亲唠叨,会听从母亲的管教,好好做人。小王的母亲也表示以后会对小王好好引导,严加管教。希望小王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这个困难的家庭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