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在当今时代,打一针肉毒素就有可能让人一下年轻十多岁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一些有钱的明星、大款以此让自己变得更美、更年轻的事例也让一般百姓羡慕和效仿。然而并非所有打了肉毒素的都能如已所愿。近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注射肉毒素引发的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郑莉赔偿杨桦各项损失20036.1元;原来交往多年、关系甚好的闺蜜也因一针肉毒素而反目,坐到了法庭上对簿公堂。

 

40多岁的杨桦是一家美容整形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员,40多岁的郑莉原是另一家医院的外科执业医师,双方承认二人是交往多年、关系很好的朋友。2011年春天,经杨桦的介绍,郑莉辞去原来单位的工作,来到杨桦所在的徐州某美容整形医院工作。来到同一单位工作后,二人的感情更加深厚;期间,看到美容院所购进的药品价格很低,而用在消费者身上时价格很高,美容院收费高、挣钱快,杨桦便给自己的闺蜜郑莉出主意,说:你是执业医师,有技术、有能力,能从事医学美容,咱们又有购药渠道,何不自己开家美容诊所,自己当老板?杨桦讲自己还可以介绍自己的一些姐妹来郑莉所开的诊所做美容整形。

 

郑莉听从了杨桦的建议,不久,离开了杨桦所在的单位;20117月,郑莉开了一家自己的医疗美容整形诊所,之后杨桦先后去闺蜜的医院光顾了几次,还介绍了自己的其他朋友前往。当年8月底,应杨桦的要求,郑莉给杨桦面部注射了一针肉毒素针剂。不久,杨桦发现自己出现眼睑上抬无力的现象,后郑莉告知这种现象可能是术后的暂时性反映。20121月,杨桦又来郑莉的诊所,郑莉再次给杨桦注射了一针肉毒素针剂。几天后,杨桦面目非但没有变美反而变得难看了,出现了双眼睑下垂、肌无力现象,整个面部肿胀,面部肌肉瘫痪严重,变得没有任何表情。杨桦接着到徐医附院就诊,且被诊断为肉毒素中毒;此后,杨桦又到徐州其他医院及北京、上海的几家医院就诊,均被诊断为肉毒素中毒。在上述这些医院治疗30多次期间,杨桦向郑莉提出解决一些治疗费用问题,郑莉给付过杨桦15000余元。但庭审期间郑莉认为自己给杨桦这些钱是出于对闺蜜的帮助、是垫付的钱,而不是因为自己有责任。之后杨桦、郑莉二人因为承担责任问题发生矛盾,201210月,郑莉索性关闭了诊所,去向不明。

 

杨桦多次查找郑莉下落无果,无奈于201310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期间,杨桦提出郑莉给其注射的肉毒素针剂,是郑莉从网上购买的河南某地生产的、且出具不了正常手续的肉毒素针剂,每支30元;相比之下其所在美容院里的肉毒素针剂要贵很多。杨桦还提出因注射了肉毒素,导致自己面部肉毒素中毒,咽部、颈肩部不自主动作,面部肌肉僵硬,肌张力障碍,肝功能严重受损,要求郑莉赔偿自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46000余元。杨桦向法庭提供了双方就郑莉给杨桦注射过肉霉素针剂事件的录音光盘及书面整理资料,并申请两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郑莉给杨桦注射过肉毒素。

而郑莉否认杨桦所说的一切,郑莉称:自己在20118月和20121月份从未给杨桦做过和注射过肉毒素针剂,并且听杨桦说过杨桦在自己工作的医院注射过肉毒素,都是用顾客用剩下的针剂注射的,这样就不存在费用问题,但具体是哪位医生给杨桦注射的,郑莉也不清楚。郑莉还说杨桦身为整形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员,如果郑莉拿假药给杨桦打,杨桦肯定是不会答应也不打的,因此杨桦的损害和自己没有关系,希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

 

法庭上当法官询问郑莉:你和是朋友关系,但是你为垫付的钱已超过普通朋友关系,为什么要给杨桦15000余元?

 

郑莉解释:自己和杨桦不是普通朋友关系,二人已经认识多年,郑莉开诊所是杨桦帮忙,后来转让诊所也是杨桦帮忙转让的;杨桦还曾经介绍自己去她们医院工作,包括后来到郑莉到郑州工作也是杨桦推荐的,作为朋友郑莉很感激杨桦,看杨桦身体不好,所以想帮助她,让她看病能有钱用,才给了机制桦15000元钱,杨桦说算是借郑莉的,但是自己没让杨桦打欠条。

 

案件审理中,法官询问杨桦:“我国有明文规定要有美容主诊医师证才有合法的打肉毒素针剂的资格;注射美容针要有相应的医师资格,杨桦你既然知道郑莉没有美容主诊医师证,为什么你诉状中所述还要到郑莉的诊所注射美容针?”

 

杨桦回答:“自己所在美容医院注射肉毒素很贵,而且医院不允许员工在本院注射。因为自己和郑莉是朋友,听郑莉说肉毒素是某地正规厂家生产的,所以就到她那里注射,后来才听说是郑莉在网上花30元购买了给我注射的。”

 

因郑莉否认其为杨桦注射过肉毒素针剂,在审理过程中,杨桦申请对原、郑莉记忆中是否存在郑莉为杨桦注射过肉毒素的相关信息进行测谎鉴定,并且原、郑莉均表示认可将该测试的结论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013626法院委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研究所心理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为:原、郑莉记忆中均存在郑莉为杨桦注射过肉毒素的相关信息。杨桦为此支付了心理测试费4000元。

 

今年四月,鼓楼区人民法院根据杨桦所举证据及法院查明的事实和可以认定的证据,认为在本案中郑莉应当对杨桦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杨桦对其自身之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杨桦应自行承担各项损失的10%之责,遂判决郑莉在判决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杨桦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0036.1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合计4400元由郑莉承担4350元。宣判后郑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本案是一起因注射肉毒素针剂不当而引发损害后果的侵权案件。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造成其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就本案而言,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所心理测试中心出具的心理测试报告,结合原、郑莉的陈述及其各自提交的证据,能够认定郑莉为杨桦注射过肉毒素,又鉴于杨桦病情经多家医疗机构诊断均认为系肉毒素中毒的症状,故能够认定杨桦的损害系郑莉注射肉毒素不当造成,对于杨桦因此受到的损害,应由郑莉承担赔偿责任。

 

杨桦对于自身的身体健康应具有注意、保护的义务。根据杨桦陈述,杨桦出于瘦脸美容的需求,在未对郑莉是否具有从事美容的资质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到并非美容机构的郑莉处,接受郑莉为其注射肉毒素针剂,杨桦对其自身的损害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法院酌定杨桦自行承担其在本案中主张的各项损失的10%

 

另悉,杨桦病例现已被徐州美容协会、徐州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跟踪,肉毒素在临床应用中的剂量界限是有规定的,肉毒素注射要求专业美容整形机构里有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从事,对医生的专业技术、技能也有严格的要求;并且存在应用个体差异、应用不当可能导致严重的危害后果,给钱 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影响。在此法官也奉劝爱美之士:美容有风险,整形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