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委会会务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该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水平,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抓实管理内容,实行全面监督。该院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个不同的环节,从立案、分案、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结案、执行、归档等都纳入到审判流程管理中,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时间要求,通过各个节点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有序运转。

 

抓实管理程序,实行跟踪监督。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找准影响审限的主要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要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等案件的管理,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对临近审限的案件,依托信息技术,及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

 

抓实部门分工,实行相互监督。细化规范不同诉讼环节、不同审判部门之间的分工,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不同审判职能的分权制约机制以及执行机构内部分权制约机制,确保各项职能都能按照法定程序运行。要通过各环节分工负责、有机衔接、协调配合,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督促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抓实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审判管理工作需要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管理知识,同时审判管理的推行需要一个过程,包括理念的转变和应用系统的熟悉。因此,我院针对审判管理工作,要求每个部门推选一名兼职审判管理人员,实时与审管办联系。同时制定了培训计划,特别强化对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的培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审判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增强审管办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

 

抓实通报评查,提升审判质效。坚持“一天一通报,一星期一排名,一月一总结”的工作方法,并将通报情况通过内网发送至全院干警,让其时时有案件质效的观念。同时加强案件质效评查,通过抽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办法,逐案定量分析、排查,严把案件质效关,从而保障审判质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