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张MBA文凭“镀金” 骗取CEO巨资获刑
作者:钱军 卢雨阳 发布时间:2014-06-24 浏览次数:330
一个人被几乎同样的诈术骗一次、二次,甚至三次都可以理解,但在长达18个月时间内25次被骗200万余元,而受害人还身为CEO,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今年37岁的吉某初中毕业后去部队服役,初中是其最初的原始文凭。据吉某庭审后称,退伍后,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花6万元“进修”获得MBA文凭,至于文凭真假及含金量则无法考证。不久,其又借高利贷买了一辆车,将自己打造成人们眼中的“成功人士”。
吉某凭借这一身行头,加上其伶牙俐齿、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高超本领,获得某机械集团CEO何某的信任和重用。何老板恰恰是一个容易轻信别人的人,他被吉某所展现出来的表象迷惑,逐渐对他的办事能力深信不疑,于是将集团和个人的很多重要事务都交给吉某处理。
其实,吉某根本没有看起来那么风光,高利贷债主每天都在催着吉某还钱,为了及时还钱,吉某又借了其他高利贷,眼看着就要被逼上绝路了。恰在此时,吉某发现何老板并未对自己的身份、能力和财产状况产生怀疑,遂编造帮助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各种手续、打点关系或以借为名,向何老板伸手要钱。
判决书载明,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的一年半时间内,吉某以申报高级经济师、高新技术企业、知名商标、工程师职称,省名牌产品、阿联酋国际专利等名义,先后25次骗得何老板人民币合计2051491.52元。事实上,何老板申办的不少事件,吉某骗取钱财后并未进行任何“打点”,但事件按正常程序取得的成功却与吉某所述“打点”存在一定时间上的巧合,让何老板对其更加深信不疑。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一个偶然的机会,何老板发现吉某给自己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是假的,仔细想想之前吉某帮集团办过的种种手续,突然意识到大事不好,于是赶紧报案。时间已经太晚,吉某在案发后对自己诈骗的行为丝毫不否认,但其骗来的钱早已挥霍一空,根本拿不出一分钱了。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吉某诈骗单位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吉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吉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至此,吉某从一个退伍军人沦落为阶下囚,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而何老板只能眼睁睁看着吉某被关进铁窗,自己被骗走的巨款不知等到何时才能全部追回。
有人做了一首无题打油诗:
爱虚荣,精心弄来MBA;施骗术,蒙蔽集团CEO。
编谎言,不劳而获200万;终有报,自毁前程13年。
法官提醒:名利乃身外之物,不应有虚荣之心,不要贪图一时享乐,更不能以华丽的伪装骗取他人的钱财。否则,面临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希望本案的发生能同时提醒善良的群众,不要被他人的光鲜外表迷惑,更不能轻易交出自己的钱财,一旦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吃亏的最终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