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学生携带剧毒氰化钾观看亚青赛被查获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6-24 浏览次数:690
近日姑苏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一起环保类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为在家中非法存储
2013年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南京五台山体育中心正在进行一场亚青会足球赛。小张是体育场北门的一名安检员,当天正是他和同事当班。亚青会作为南京主办的一场国际运动会,安检比较严格,但一切都比较正常。晚上6点,有几名中学生模样的孩子来到安检口,准备进场。常规检查中,小张发现其中一名学生兜里放着一个小药瓶,取出后瓶上标签写着“X化钾”,小张以为学生带了瓶氯化钾试剂,而学生也表示是做化学实验用的。小张当时也没在意,告诉这个学生化学用品属于违禁品要予以没收后,转身将瓶子交给了后面的同事,而这几个学生也通过检查后进入了场馆内。但很快,小张的同事小曹发现了问题,标签上那个看不太清的字迹并不是普通的“氯化钾”,而是大名鼎鼎的剧毒化学品的“氰化钾”!旁边还有化学式“KCN”。带着剧毒危险品来亚青会会场,小张和同事小曹都吓出一身冷汗,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他们立即报告了领导,随即报警。
警方很快找到了这名学生小于和他同学小武。小于承认这瓶“氰化钾”是自己的,他也知道氰化钾是剧毒危险品,但带进会场并没有其他意图。之前上课他就带在身上,只是想给同学炫耀一下。后来临时决定要去看亚青赛,因为一时找不到地方放,随便丢弃又怕出事情,就装在了兜里,最后被查了出来。最终通过鉴定证实,瓶子里面装的并不是真的氰化钾,而是另一种同样有剧毒性的化学品叠氮化钠。
警方询问时,小于交代这瓶东西是自己从网上买的,通过快递寄到了南京。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位苏州的卖家包某,在包某家的厨房里,搜查出约
原来包某的身份是一名厨师,同时他还是一名无机化学爱好者,平时自己就喜欢捣腾一些化学试剂,自己做一些实验,从他家里发现的化学试剂有15种。据包某自己交代,他的化学试剂都是从网上或者化学用品店里买来的。这次查获的叠氮化钠,就是包某从一家网店购得,一共
庭审中,包某承认自己事先并不确定叠氮化钠的毒性,因为直到目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而据他自己估计,按正常人体重来算,一个成年人大概吃一碗才会叠氮化钠才会致死。而受邀出庭的专家证人——苏州大学法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常务副主
在听到了专家的证词后,包某也觉得后怕:“万一被家人误用或者不小心吹到菜里,全家都有可能被毒死了!”庭审中,包某认罪态度良好,并多次表示后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官提醒:
如今有不少人出于各种目的买卖化学品,有自己动手制作日化用品的,也有与本案中包某情况类似的化学爱好者用来做实验,以及部分相关专业的学生出于学习、科研等目的。但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其中《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虽然我国目前缺乏对此类犯罪具体的量刑处罚标准,但是参考两高共同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储存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