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淘宝网拍千万财产一次变卖成交
作者:润萱 发布时间:2014-06-24 浏览次数:346
日前,镇江某商贸公司将955.768万元一次性打入镇江润州法院,标志着该院在淘宝网上首次网络变卖财产取得成功。这是该院网络拍卖变卖财产以来所处置的最大单价的财产,也是全市范围内成交的第二宗千万元以上的财产,网络变卖成交为买受人节省了高达几十万元的佣金费用。
该房产变卖价为1005.768万元,镇江某商贸公司于
涉拍房产原为沈某、丁某夫妻经营的火锅店,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沈某、丁某夫妻以经营需要周转为由,先后多次向郑某借款共计210万元。后沈某、丁某未能及时归还借款。郑某诉至润州法院。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沈某、丁某所有的位于镇江市解放路某号二层房产(建筑面积
判决生效后,沈某、丁某未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因该房产位于镇江市解放路繁华地段,房产面积大,价位较高,经过3次传统拍卖未能成交。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启动变卖程序。在法定的60天期限内对变卖设置了三个阶段,争取较多的成交几率。另外,针对潜在的竞买人,该院一方面选择发行量大的媒体刊登变卖公告,另一方面通过执行人员的口口相传,做好宣传工作,尽可能扩大影响范围。在变卖开始前,网络已经有人报名准备竞价。
记者从网络变卖公告中看到,该处房产起拍价为1005.768万元,保证金50万元,评估价1396.9万元。
据执行法官居有祥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财产三次拍卖不成,申请人又不接受以物低债的,不动产转入变卖程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格为变卖价格,变卖程序的网络拍卖与通常的网拍不一样的是,一人应价即可成功。
记者了解到,由于沈某、丁某夫妻经营火锅店期间,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并四处举债,除郑某外,还向多人借款。该1005.768万元拍卖款到位后,银行将优先享有抵押权,剩余款项将由郑某和其他多位债权人根据债权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