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巡回,不止于审判
作者:房春娥 发布时间:2014-06-24 浏览次数:1022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大力开展“法官参与党群议事会”活动,利用农村村支“两委”召开党群议事会的时机,法官主动参与其中,了解和掌握农村干部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期盼,通过巡回审判、法律宣讲、矛盾风险排查、人民调解员培训、协同化解纠纷等方式,竭尽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使司法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符合民意、赢得民心。
2014年3月份,被告人小蒋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与同方向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轻微碰擦,造成了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小蒋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8mg/100ml,属醉酒驾驶。后,小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机关提起起诉至淮阴法院。
酒驾案件是目前较为常发的刑事案件,具有普遍性。因二轮摩托车在农村有较大的保有量,是农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且目前农村普遍存有酒驾入罪仅指驾驶汽车等机动车,对于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是刑法处罚范围的错误观念,因此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仍时有发生,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淮阴法院选择军田村党群议事会开会期间开庭,并邀请当地的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庭审中,被告人小蒋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闭庭后,主审法官以案讲法,列举了一系列农村常发的刑事案件,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同时,该院法官还走进群众中向他们发放了法律书籍,回答了老百姓提出的法律问题。庭审结束后,该院法官还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