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片区法官情法交融巧调解
作者:吉纯 常蓉蓉 发布时间:2014-06-23 浏览次数:908
“咚咚咚……”
来到海安镇司法所的调解室,几位当事人正面红耳赤地争吵着,现场火药味十足。“大家好,我是这里的片区法官,今天来协助处理矛盾的,请大家先静一静,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在刘春华的劝说下,当事人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七嘴八舌中,刘春华了解到案件的前因后果。
20年前,单身汉殷某与已为人妻的吴某相识,两人互相心生爱慕。吴某将殷某带至家中,因丈夫软弱,竟未作任何阻拦。自此,这个家庭陷入了“一妻两夫”的离奇关系中。多年来,“第三者”殷某与吴氏夫妇同居一屋檐下,相安无事,吴某子女亦视殷某为父亲。2011年,吴某丈夫因病去世,殷某继续与其共同生活,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书。
今年5月,殷某在工地打工时意外坠亡,经各方协调,赔偿45万元。殷某父母去世多年,同母异父的兄、姐和两位堂兄认为丧葬事宜应由自己操办,且对赔偿款分割分歧严重。海安镇政府、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三方矛盾日趋激化。
刘春华迅速意识到,竞办“第三者”丧事背后隐藏着利益之争,并存在较复杂的法律关系,只有兼顾情理和法理,才能妥善化解矛盾。
拿定主意后,刘春华直言指出三方当事人为一己之私,罔顾“死者为大”,不能让其尽早入土为安的做法十分不妥。法官义正言辞的“批评”让三方顿时哑口无言。刘春华又抓住时机,拿出法条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了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指明吴某虽然与殷某共同生活了20多年,但她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根据死者的情况,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为其同母异父的兄、姐。
见大家有所触动,刘春华话锋一转,又说起了情理:“吴某毕竟与殷某生活了多年,感情非同一般,我想由她来操办后事,肯定更能慰藉死者在天之灵……”听到这,一直默不作声的吴某突然大哭起来,她紧紧握住刘春华的手说:“法官,谢谢你说了句公道话,我并不是想要钱,只是想尽点心意!”此时,殷某的兄、姐和堂兄也做出让步,表示愿意听从法官的劝说。
持续三个多小时调解后,各方同意由吴某出面操办丧葬事宜,并就赔偿款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一起棘手的案件就这样消解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