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在“国际禁毒日”前夕,于619下午,在该院审判大法庭集中宣判四起毒品犯罪案件。

 

四起案件中的谢某等七名被告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或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七年七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刑期。

 

为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应,海陵法院利用这一节点,邀请了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两所高校的九十多名师生参与旁听,并会同公安海陵分局对到场旁听的师生进行了法制宣讲、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海陵法院在注重严厉惩处涉毒犯罪的同时,将日常审判工作的职能向前和向后延伸,采取“引进来,走出去”,深入村镇、社区、学校,通过以案释法、法制巡展等方式,大力宣传毒品危害及毒品犯罪的严重后果,更好地发挥刑事审判教育、预防的功能。

 

这次集中宣判活动,有效地打击了毒品犯罪、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使广大师生、群众进一步认清了毒品的危害,自觉地抵制毒品侵蚀,远离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