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小偷也讲究“职业道德 ”,可是最近沛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杀熟”的盗窃案,朋友邀请去家中玩电脑,可他却趁朋友不注意,将朋友家中的三金(合计30余克,价值10000余元)和现金2000元盗走,沛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朋友邀请90后好友去家中上网

 

张明和刘伟是好朋友,因为两人脾气相投,家庭所居住的地方不远,经常在一起上网,出去打游戏和玩耍。这天张明在家中闲着无聊,自己妻子上夜班,打电话给刘伟,让他到自己家中玩电脑,二人准备通宵玩游戏。刘伟接电话后说好,吃完晚饭就去张明家。

 

钥匙放在桌子旁,一时邪念起窃意

 

刘伟到达张明家之后,和张明打了招呼就直接去张明的房间里玩电脑了,在玩电脑的时候,刘伟发现桌子上有一把钥匙,联想到前几天见张明老婆打开衣柜的时候,自己看到里面有值钱的东西,这是刘伟突然想用钥匙打开这个柜子的念头,当他打开时,看到了现金和首饰,

赶紧把这些钱和三金装在了自己的兜里。把钥匙还放在原来的地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玩游戏。

 

假装肚子疼要回家,朋友挽留留不住

 

当张明回来和刘伟一起玩游戏时,刘伟却已自己肚子疼、身体不舒服为由,坚持要回家,说不玩了,改天再联系。张明也感突然,并拿出自己家中的药让刘伟吃,刘伟吃了之后仍说要走,张明也就不再强留。

 

妻子回家发现首饰不见,顿感不妙遂报警

 

等到第二天上午,张明的妻子下班回家后,打开自己的衣橱却发现三金不见了,遂文张明是否拿了,张明否认,双方开始着急,想着这个时间段也没人来玩啊,且张明一直都在家中,就给自己的朋友刘伟打电话,问是否见到自己老婆的金首饰,谁知刘伟却明确的告知,自己不知道啊,发生什么事情了。于是张明打电话报警了。

 

排查确认好友所为,他却出具请求法院依法从轻

 

经过公安机关排查,确认系刘伟所为,于是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到法院,沛县法院审理后查明,201422522许,被告人刘伟到沛县杨屯镇某村其朋友张明家玩电脑时,见张明离开,看到电脑桌上有一把单头钥匙,遂用钥匙打开书房衣柜抽屉,将抽屉内现金2800元及金手链1(价值人民币7895)、金戒指1(价值人民币2626)、金耳环1副(价值人民币1950元)盗走,合计价值人民币15235元。后赃物被其销售,赃款部分被其使用。案发后,赃款、赃物被追回发还被害人张明,被害人张明书面申请对被告人刘伟从轻处罚。沛县法院根据以上的事实,认定被告人刘伟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