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浦法院力推院庭长办案
作者:陈敏婕 发布时间:2014-06-19 浏览次数:944
今年年初开始,该院出台《院庭长办案实施办法》,将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院长王新阳表示:“院、庭长们是法院的宝贵审判资源,重新回归审判庭,大大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而开观摩庭的示范作用,更是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年轻法官不愿办难案,不敢办难案,不会办难案的问题。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合议庭存在的问题”。
昨天的庭审上,清浦法院的法官刘强作为合议庭成员,觉得受益匪浅。“庭前,王院长多次和我交流,他认为,在确定争议焦点后,就要围绕这条主线,用法言法语全面控制庭审,避免当事人偏离主题,让整个庭审紧凑而富有效率。”刘强说,虽然自己是研究生毕业,但是这些从书本上学不来。庭审结束后,一边是审管办同志收集庭前发放的26份庭审评查表收集,将5大类13项庭审考核数据汇报,纳入到院庭长办案专项考核;另一边是民二庭等业务庭室迅速组织对此次庭审进行了交流讨论,分享庭审收获。
院长王新阳称:“现在法官们虽然多数是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基础,但是庭审确是弱项。希望通过担任审判长,能起到示范,帮助年轻干警更好地提高解决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能力。”
据了解,该院给每位院、庭长下了“硬指标”,要求每位院领导年办案不低于12件,每位庭长年办案不低于该部门人均结案数的40%。截止目前,该院的院庭长已成功办结374件案件,全部公开审理,无一上诉发改,无一信访。(陈敏婕)